壹湾府(售楼处)首页网站-壹湾府-壹湾府欢迎您|楼盘详情-壹湾府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开发商营销中心诚挚邀请,一键预约,尊享内部独家折扣!匠心独运的精品项目,恭候您的品鉴与选择。
壹湾府,打造约165米高品质综合体,涵盖轻奢住宅、精品办公、时尚商业等业态,生活在这栋楼里,就可以满足社交、购物、运动、居住等于一体的高质量生活享受。
壹湾府,位于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鸿尚路与鸿光路交汇处,项目北侧紧挨着龙华创新学校初中部,东侧是华盛龙悦,其他方位都是被鸿荣源壹成中心环绕着,从位置来看也是相当优越,距离4号地铁线“龙华站”约700米。
项目信息
总用地面积:约8050 ㎡
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约4.6万㎡
容积率:5.76
绿化率:约40%
自带商业:约4800㎡
车位数:494个(住宅规划241个)
住宅可售套数:215户
梯户比:3梯5户
产品面积:建面约86-96-118㎡精筑3-4房
物业管理费:5.6元/平/月
项目位置:深圳龙华中心区4号线龙华站(创新实验学校旁)
✅壹湾府☎:400-8791-931【24小时预约热线】🌳
✅壹湾府售楼处电话☎:400-8791-931【来电可享受优惠】🌳
✅壹湾府营销中心电话☎:400-8791-931【一对一热情服务】🌳
区域•地段
位于深圳市都市核心区、中部发展轴,横跨龙华、民治、大浪三个街道,南部紧邻深圳北站国际商务片区,东北部为龙华富士康和坂雪岗科技城,西部为阳台山森林公园,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
PART1——城芯人居“天花板”
【城芯无界】
🔶择址龙华超级商圈,无可复制的中芯地段
· 根据十四五规划,深圳龙华将构建“一圈一区三廊”发展格局,同步推动都市核心区扩容提质,将龙华区的民治、龙华街道等纳入都市核心区,区域跃升深圳澎湃发展的都会核心。
· 壹湾府占据六大重点片区之一的龙华国际商圈核芯,作为规模超200万㎡、超500亿产值规划打造的超级商圈,未来将聚焦购物、文化、休闲、国际商务等功能。居于此,与龙华共同会晤国际商业的未来风潮。
交通配套
3横4纵6地铁交通网,实现1小时生活圈
坐享3横4纵多维立体交通路网,6条地铁线环伺左右,可快速通达福田、宝安、南山等各区繁华地。
三横:福龙路;工业路;东环一路;
四纵:龙华和平路,龙华人民路,景龙建设路,龙华大道;
六地铁:4号线龙华站;6号线上芬站;22号线(规划中);25号线景龙站(规划中);27号线(规划中);33号线(在建中)
休闲•生态
附近有清湖文化公园,龙华公园,龙华绿廊公园,民治社区公园,北站中心公园,阳台山森林公园等
教育配套
家门口教育,目送孩子安全往返。区域内更有公办九年一贯制公办创新实验学校(小初中部)、省一级幼儿园创新实验学校附属幼儿园、市一级幼儿园东方明珠幼儿园、东环幼儿园等优质学府环绕,筑梦孩子菁英未来。
平面•户型图
建面约86㎡这个户型方正通透,动线明朗,进门后客餐厨阳基本连成一线,大大拉伸了空间感,把约86㎡房子的客厅使用面积做到了约19㎡,至少匹敌市面上一般约100-120㎡户型的客厅空间。高楼层大主卧,还能一览阳台山美景,集休憩、观景、沐浴于一体,私密性极好
建面约96㎡的3房2厅2卫,三开间朝南,采光通风极佳。客厅实际使用面积做到了约22㎡,奢阔客餐竖厅衔接观景阳台,空间尺度更大。健身阳台的设计,更符合未来人居健康需求,平时练练瑜伽,做做体能,喝茶、品酒,与阳光、清风相伴,尽享惬意生活。
建面约118㎡的4房2厅2卫,拥有独立门户,是项目的“楼王”产品。四居室可以容纳三代同堂,各得其乐。南向大主卧套房,采光通风俱佳,推窗尽览美景;大宽景阳台足足约7.7m²,完全就是一个“多功能区”的配置,想要阳光房、玩具屋,还是茶室?都可以随心实现呦。
豪宅品质“天花板”
【美学无界】
🔶垂直都会综合体,云端理想人居范本
1/高阶立面:领先国际的现代建筑风格,以辉映时代的LOW-E玻璃天幕,搭配高规格银灰色铝板外立面,赋予建筑灵动、轻盈以及韵律感。采用铝板片墙比普通涂料造价约高出10倍,更为美观耐久,造就豪宅高端品质。
2/匠心精著:联袂大师级团队,坚守匠心筑就品质,打造约165米高品质综合体,涵盖轻奢住宅、精品办公、时尚商业等业态,生活在这栋楼里,就可以满足社交、购物、运动、居住等于一体的高质量生活享受。
3/私密尊崇:壹湾府通过优化空间的立体布局的功能结构,充分保证了功能分区的纯粹性,独立入户大堂让私密性和尊崇感随行,居于此,推窗即享一线美景,焕新星时代品质生活。
【自在无界】
🔶多功能空中花园,启幕精彩生活主场
独特的五层空中花园,将自然、健康与休闲亲密结合,在天地之间划分一处精致生活场。涵盖童享乐园区、成人休闲区、多元泛会所,远瞰繁荣璀璨,近享美好生活。
✅壹湾府☎:400-8791-931【24小时预约热线】🌳
✅壹湾府售楼处电话☎:400-8791-931【来电可享受优惠】🌳
✅壹湾府营销中心电话☎:400-8791-931【一对一热情服务】🌳
【品质无界】
🔶以人性化臻装细节,质造美好生活家
打造建面约86-118㎡精筑3-4房,以精奢之作敬献一城人物。甄选国际品牌臻装,精细考究用材用料,赋能高品质生活。
优选置业“天花板”
【空间无界】
🔶24H美好生活图鉴,献给更懂生活的你
一天只有24小时,但幸福生活却有一百种可能。入住壹湾府,让你的生活从日出晨曦到繁星点点,每一分钟都能体验美好,每一个时刻都值得珍藏。
08:30AM——书香为邻 步入教育主场
家门口目送式教育,孩子从容上学,家长省时省力更省心
9:00AM——畅快出行 便捷通达全城
多维立体交通,快速抵达商务地标,从容切换事业与生活版图
10:30AM——活力人文 慢品悠然时光
约上三五好友相聚于文体中心,或读书看展,或谈笑风生
12:00PM——繁华在侧 畅享吃喝玩乐
漫步约60万㎡壹方天地商业,云集超1000家品牌,吃喝玩乐购一站尽享
19:00PM——空中花园 承载全家人欢愉
满足玩乐、观景、康体等全龄段需求,四季流转,让每一位家人各得其乐
22:00PM——星光璀璨 俯瞰云端盛景
约165米都会综合体之上,微醺中闲聊畅谈,与都会繁华夜景相伴入眠
✅壹湾府📞:400-8791-931【24小时预约热线】🌳
✅壹湾府售楼处电话📞:400-8791-931【来电可享受优惠】🌳
✅壹湾府营销中心电话📞:400-8791-931【一对一热情服务】🌳
过来售楼中心看房请提前预约,可尊享内部特惠,价格包您满意!
为您安排楼盘内场专业销售人员一对一接待服务!让你买的放心,住的舒心!
深圳光明壹湾府售楼处电话📞:400-8791-931✅开发商☎:400-8791-931【24小时接听】-售楼处-营销中心、楼盘开盘时间、交房时间、房价、户型、楼盘详情、价格、折扣、首页网站、楼盘地址、户型图、车位比、最新优惠、得房率、配套等详情咨询
壹湾府开发商售楼处咨询电话:400-8791-931【营销中心】楼盘怎么样?值不值得买?读哪个学校?价格多少?户型怎样?位置在哪里?有没有潜力?几点下班?开盘时间?产权多少年?批地时间?有没有问题?什么开发商?能买吗?打几折?周边配套楼盘详情。
本宣传资料不构成邀约邀请,对周边、政府规划、商业配套、教育资源、投资前景等数据和图文仅为提供相关信息,该信息以政府最终批文为准,开发商不对此作任何承诺。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约定及附件、实际交付为准,本公司保留对宣传资料修改的权利,敬请留意最新资料。联系号码:400-8791-931
免责声明:部分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果侵权,请联系及时删除,联系电话:400-8791-931
房产信息:
靴子正式落地,降契税了!
刚刚(11月1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多项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1、降契税:140平以内住房,契税税率降至1%
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契税按1%的税率缴纳;
建筑面积在140平以上的,首套契税按1.5%税率征收,二套契税按2%税率征收。
此前,东莞建筑面积90平以上的住宅,首套契税为1.5%,二套为2%;新政后均可降至1%。
2、增值税:满二免征
在城市取消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
3、土地增值税:降低0.5个百分点
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
以下是政策原文: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相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关于住房交易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
(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和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具备部门信息共享条件的,纳税人可授权主管税务机关通过信息共享方式取得相关信息;不具备信息共享条件,且纳税人不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纳税人可按规定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送相应的《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并对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
二、关于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相关土地增值税、增值税政策
(一)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项,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城市的具体执行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后,税务机关新受理清算申报的项目,以及在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已受理清算申报但未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按新公布的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仍按原标准执行。
(二)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凡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对该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有关内容和第二款相应停止执行。
三、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同时废止。2024年12月1日前,个人销售、购买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契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