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物业服务哪家强

今日来宾 2018-12-12 19: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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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来宾市2017-2018年度优秀物业服务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物业管理,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经我委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优秀物业服务企业评选活动。

在市政府网站看到一则公告: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来宾市2017-2018年度优秀物业服务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建发〔2018〕149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物业管理,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经我委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优秀物业服务企业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和意义

物业服务管理水平的高低与物业小区每位业主的生活质量息息相关,物业服务的品质影响着千家万户的幸福感,关系着小区的和谐及社会的稳定。通过评选活动,充分展现物业服务行业在改善人居环境、强化城市管理及建立和谐社会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弘扬行业发展正能量、新风尚,倡导全行业积极服务民生,提升服务水平和业主满意度,树立行业典型和标杆,展示物业服务行业良好社会形象。

二、活动时间

2018年12月3日至12月31日。

三、参评资格

(一)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组织机构健全,服务体系及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公平参与物业管理项目竞争,维护物业管理市场秩序,自觉抵制各种不当行为和恶性竞争。

(二)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经营现象,无行政处罚记录,无涉及物业管理重大投诉。

(三)在来宾市辖区内承接了住宅小区或商业综合体等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

四、申报流程

有意申报的物业服务企业自行到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http://www.lbszjw.gov.cn/)下载填写《来宾市年度优秀物业服务企业申报表》和《来宾市2017-2018年度优秀物业企业评选表一(基层)》(自评分数及扣分原因部分)一式四份,并在12月7日前报当地所属街道办(社区)。

五、评选程序

市住建委组织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各街道(社区)采取逐级推荐和实地核验的方式,开展优秀物业服务企业评选活动,市房地产协会物业委员会配合实施。

(一)由各街道办(社区)认真核实企业的参评资格,并根据《来宾市年度优秀物业服务企业评选表一(基层)》(填写街道考评分数及街道考评扣分原因)对小区物业服务的满意度、物业服务投诉情况及物业服务企业工作配合程度进行量化考核评分,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物业服务企业,可作为逐级推荐对象,并在12月14日前将纸质材料盖章上报至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

(二)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根据《来宾市年度优秀物业服务企业评选表二(主管部门)》(填写县级考评分数及县级考评扣分原因)对物业服务企业监管和物业小区环境整治进行综合考核评分,达90分以上(含90分)物业服务企业,可作为逐级推荐对象,并在12月19日前将纸质材料盖章上报至市住建委。

(三)市住建委聘请物业管理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根据《来宾市年度优秀物业服务企业评选表二(主管部门)》(填写市级考评分数及市级考评扣分原因)对基层推荐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现场复核考评评分,并在12月26日前把考评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12月31日公布获得优秀物业服务企业名单。

六、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来的优秀物业服务企业给予书面通报表扬,并颁发获奖证书及牌匾。同时通知来宾电视台、来宾日报、人民网等媒体向社会公众通报表扬。另外,获奖物业服务企业将列入物业信用等级评分中,物业服务企业在参与投标时可以适当加分。

七、评选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评选活动是市委、市政府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关心和厚爱,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要指派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全面、客观、公正地评选出“叫得响、树得牢、出业绩”的行业佼佼者。

(二)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程序。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各街道办(社区)要根据评选标准实地核验,认真了解候选企业的有关情况,实事求是地反应情况,对于弄虚作假、谎报成果、虚报业绩者、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对参评企业服务水平、群众满意度、企业管理业绩等方面要严格把关,在评分达到90分以上的企业申报材料和表格中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放弃推荐。

(详细见附件)

附件:1.《来宾市年度优秀物业服务企业申报表》

2.《来宾市年度优秀物业服务企业评选表一(基层)

3.《来宾市年度优秀物业服务企业评选表二(主管部门)》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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